告患者及家属书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您们好!
北京市及河北省连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病例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您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》及医院的相关要求,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一、门诊患者及家属特别提示
1)医院调整门诊流程及患者路线:
①医院开辟固定出入通道。
②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,为了您及家人安全,请尽量减少陪诊家属。
③患者医院大门时,请积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与登记,并出示洛康码。
④住院陪护除配合体温测量外请主动出示陪护证明。
2)门诊预检分诊流程:
医院进口预检分诊处登记。医院不设发热门诊,有以下情况者,请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:
①发热(体温≥37.3℃);
②发病前14天有相关疫区旅行或居住史;
③发病前14天曾经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④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者。
3)患者入院办理流程:
①凡需要住院患者,必须经过预检分诊后至门诊科室由门诊医师开立住院证,严禁自行至病房开立住院证。
②门诊医师开立住院证后,患者必须由各科室接诊护士进行体温测量,在住院证上写明该患者水银体温计复测体温值,住院收费处接到此类住院证方予以办理住院手续。
二、病房探视陪伴管理要求
1)关于探视病人:
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,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,医院谢绝探视。您可以采用电话、